隨着RQD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正式開閘,境外金融市場的人民幣計價產品終於等來“源頭活水”。

央行[微博]日前下發《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規定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可以用自有人民幣資金或募集境內機構和個人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境外金融市場的人民幣計價產品(銀行自有資金境外運用除外)。

RQDII的准入資格,是取得國務院監督管理機構許可並以人民幣開展境外證券投資的境內金融機構,與現行關於QDII的規定一致。與QDII不同的是,RQDII以人民幣投資境外人民幣計價的產品。

RQDII不再另設額度審批。《通知》規定,人民幣合格投資者發行產品,應明確最大發行規模並報送監管機構,境外投資資金匯出規模應以實際募資規模爲準,不得超過報送的產品最大發行規模。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還可根據實際募集情況上調產品的最大發行規模。

未來,境內合格投資者不僅能投資以港幣計價的港股,還能投資境外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可以自有資金投資,個人投資者也可以通過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募集的產品實現投資。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中國香港地區、新加坡、倫敦等地逐漸推出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但由於離岸市場人民幣資金池較小,以人民幣進行投資的機構投資者數量和規模均十分有限,活躍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市場難以形成。RQDII制度將帶動人民幣資金流入境外市場,促進境外金融市場加快推出人民幣金融產品,進而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參與,形成良性循環,推動境外人民幣市場發展。

RQDII與昨日正式“鳴鑼”的滬港通一道,是境內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的重大事件。此外,央行還在研究推出QDR(QualifiedDomesticResident,即合格境內居民)機制。有分析人士指出,未來境內符合條件的居民將被允許通過該計劃投資海外股市和房地產。未來還將允許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股票,包括以人民幣支付股息。

某券商宏觀分析師表示:“我國境內的人民幣池子足夠大,但這一‘源頭活水’此前卻買不了境外人民幣計價的產品。RQDII的開通,會使得離岸市場更有動力推出以人民幣計價的產品,也有利於人民幣走出去,是雙向促進的。同時,也會加快諸如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股票等政策的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