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日前,《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由國務院正式發佈,旨...

日前,《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由國務院正式發佈,旨在爲全面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更好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作用,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範區提供頂層設計和制度引領。

《總體方案》共七方面80條,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規劃範圍內,率先構建與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爲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2、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包括金融服務和電信服務兩方面。3、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特定貨物進口、商用密碼產品管理、通關便利化、海關監管執法幾方面。4、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包括數據跨境流動、數字技術應用、數據開放共享和治理。5、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包括商標與地理標誌、專利、行政監管和司法保護幾方面。6、推進政府採購領域改革。包括採購程序、採購管理、採購監督。7、推動相關“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包括國有企業改革、勞動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8、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包括健全風險評估機制、建立風險預警制度、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加強監管互認與合作、強化安全審查機制、推進全流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