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額是指在每個財政會計期間,通過一定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固定資產在該期間所承擔的折舊費用。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有多種折舊方法可供選擇,包括平均年限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工作量法和改良雙倍餘額遞減法等。 平均年限法,也被稱爲平均攤銷法,是將固定資產的預估使用年限分成幾個相等的部分,每期的折舊費用相等。這種方法通常適用於折舊期限較長的固定資產。 雙倍餘額遞減法,又稱爲雙倍餘額折舊法,首先確定折舊率,然後根據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餘額,再按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折舊額。接下來,將每期的折舊額與餘額的積的雙倍乘以折舊率,以得到本期的折舊額。 工作量法是根據固定資產的價值以及出廠後實際使用的工作量來計算折舊額。這種方法通常適用於計算折舊費用較高的固定資產。 改良雙倍餘額遞減法是雙倍餘額遞減法的一種變種。它與雙倍餘額遞減法類似,也是先確定折舊率,但折舊率的計算方式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它是根據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餘額,以本期可以折舊部分的實際使用月份計算折舊率。最後,將折舊率乘以本期的餘額,以計算出本期的折舊額。 拓展知識: 折舊率是指某一資產在其使用期內,每一期所承擔的折舊費用比率。一般採用固定比例折舊,即折舊率相同。折舊率的確定應結合資產的使用年限、財務狀況、正確的折舊方法以及財務管理中的需要等因素進行綜合研究和討論,以合理確定。這是會計折舊工作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