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租鄭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直接投入費用,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折舊費用,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滲叢。無形資產攤銷,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攤銷費用。其他相關費用。
二、分析詳情
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可以加計扣除,因此,企業爲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列支或繳納的雖與工資額密切相關的費用,如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三費、五險、一金均不可以加計扣除。另外,必須是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所以,即使是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但屬於非在職的臨時外聘研發人員,或者是爲研究開發活動提供直接管理和服務的人員,這部分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也不可以加計扣除。
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有哪些?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弊喊頌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有哪些?
3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爲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爲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更好地虛搭支持科技創新,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7號),明確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
2024-09-19帶你瞭解: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
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
【適用主體】
除菸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優惠內容】
1.人員人工費用。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顫山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牀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40號)差洞拿
一文讀懂: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
三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公告2024年第28號),明確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那麼,企業享受優惠,如何歸集研發費用,具體範圍是哪些?幫您梳理好了,收藏學習↓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
1.人員人工費用。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
(1)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箇或一箇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凳餘的技工。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於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3)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直接投入費用。指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於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爲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衝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衝減的,結轉以後年度繼續衝減。
3.折舊費用。指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1)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於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首櫻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指用於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1)用於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同時用於非研者粗叢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其實際發生的攤銷費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用於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縮短攤銷年限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牀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指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研製的臨牀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6.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企業在一箇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7.其他事項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三條所稱“研發活動發生費用”是指委託方實際支付給受託方的費用。無論委託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受託方均不得加計扣除。委託方委託關聯方開展研發活動的,受託方需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企業委託境內的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按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委託境外(不包括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2)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3)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之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4)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時採用直接衝減研發費用方法且稅務處理時未將其確認爲應稅收入的,應按衝減後的餘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5)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製品等特殊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6)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其資本化的時點與會計處理保持一致。
(7)失敗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8)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覈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企業在一箇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適用範圍以及計算方式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一般也是在研究開發無形資產的企業中會出現,一般是科技類型的公司,作爲這類型公司的會計,就要對這部分內容有瞭解,如果還不清楚這部分內容的,和深空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適用企業
研發費用加緩磨計扣除的政策最初僅限於國有企業和集體工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適用於會計覈算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並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按覈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能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基本流程
1、立項時
公司決定立項、委託合作研發項目並在科技部門進行登記、設立會計科目研發支出科目以及該項目的子科目、設立該項目研發費輔助賬;
2、研發活動中
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覈算,按有關的憑證填制研發支出輔助賬
3、年度終了時
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作爲財務報表附註報送稅務機關
4、彙算清繳時
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表》、收集準備留存備查資料、向稅務機關備案、進行年度申報,申報享受優惠政策
5、彙算清繳後
留存有廳雀關材料配合稅務機關後續管理
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範圍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牀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不允許扮哪早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爲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爲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計算公式
企業研發費用按50%加計扣除,加計扣除費用=利潤稅率研發支出期末是否需要結轉?研發支出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