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查封期限一般是不超過兩年,但如果是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則是還會延長一年。查封的房子要進行拍賣的流程是法院先委託評估公司估價,然後是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

一、房產查封期限究竟有多長時間

查封房產期限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續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二、房產查封后的拍賣流程是什麼

法律快車提醒您,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

8.房產一旦成交,拍定人當即付款,即完成了拍賣房產的權屬轉移。買受人從拍賣行或執行法院領取房產權利轉移證明後,就取得了該房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三、房產查封后如何解封

法院解封房產的程序是:法院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有效執法證件並提交法院解封房產的相關法律文書,國土房產部門根據法院提交的資料進行解封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併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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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