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保險是保險公司爲年輕人推出的一款創新型保險產品,該產品自保單生效之日起3年後至10年內的任意一天,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與指定心上人初次在門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的,保險公司將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祝賀金(或祝賀禮物)。

簡單來說,投保人購買保險公司的戀愛保險以後,只要合同約定的雙方在保單生效之日起的3年後至10年內登記結婚,那麼他們就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給付的祝賀金(或祝賀禮物)。而如果合同約定的雙方在保單生效之日起的3年內結婚,或者在保單生效之日起的3年後至10年內沒有結婚,那麼他們就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給付的祝賀金(或祝賀禮物)。

因此,建議大家如果感情沒有出現意外的話,還是儘量在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結婚登記,這樣才能獲得保險公司給付的祝賀金(或祝賀禮物)。

要提醒一下沒有購買戀愛保險但想購買戀愛保險的人羣,戀愛保險已經被監管叫停了,所以各大保險公司推出的戀愛保險均已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