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貨是什麼

期貨就是一種合約,一種將來必須履行的合約,而不是具體的貨物。合約的內容是統一的、標準化的,惟有合約的價格,會因各種市場因素的變化而發生大小不同的波動。

這個合約對應的“貨物”稱爲標的物,通俗地講,期貨要炒的那個“貨物”就是標的物,它是以合約符號來體現的。例如:CU0602,是一箇期貨合約符號,表示2006年2月交割的合約,標的物是電解銅。

二、期貨交易就是賺取差價

期貨交易實際上就是對這種“合約符號”的買賣,是廣大期貨參與者,看中發期貨合約價格將來可能會產生巨大差價,依據各自的分析,進而搏取利潤的交易行爲。從大部分交易目的來看,也就是投機賺取“差價”。

說明一點,現在成交的期貨合約價格,是大家希望這個合約將來的價格變動(一般幾天或幾個月),所以它不一定等於今天的現貨價。

三、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就在於可以用較少的資金進行大宗交易。

例如:以50萬元的資金,基本上可做1000萬元左右的交易。也就是說,交易者用50萬元的資金作爲保證(即保證金)價值1000萬元的商品價格變化,所產生的盈虧都由交易者的50萬元資金承擔,差不多把資金放大了20倍。這就是所謂的“槓桿效應”,也可稱爲“保證金交易”。這種機制使期貨具有了“以小博大”的特點。

四、期貨交易可理解爲“買空賣空”

期貨交易買賣的是“合約符號”,並不是在買賣實際的貨物,所以,交易者在買進或賣出期貨時,就不用考慮是否需要或者擁有期貨相應的貨物,而只考慮怎樣買賣才能賺取差價,其買與賣的結果只體現在自已的“帳戶”上,代價就是萬分之幾的手續費和佔用5%左右的保證金,這一點可簡單地用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來理解。

五、買、賣都可以

正由於可理解爲“買空賣空”,使期貨交易可進雙向交易。即根據自已對將來行情漲跌分析,可先買進開倉,也可先賣出開倉,等價差出後,再進行反向的賣出平倉或買進平倉,以抵消掉自已開倉的合約。這樣自已的“帳單”上就只留下開倉和平倉之間的價差,同時,開倉佔用的保證金自動退回,從而完成了一次完整的交易。

當然,期貨這種合約也可實際交割。一箇開倉的買入合約,一直不平倉,到期限後(一般幾個月),交易者就必須付足相應貨物的貨款,得到相應的貨物。如果是賣出合約,就應交出相應貨物,從而得到全額貨款。作爲投機者就應在合約到期前平掉合約。

六、期貨交易實例

假設一客戶認爲,大豆價格將要下跌,於是以3000元/噸賣出一手期貨合約(每手大豆是10噸,保證金比例約9%),而後,價格果然跌到2900元/噸,該客戶買進一手平倉了結,完成一次交易。

毛利潤爲:(3000—2900)×10=1000(元)

以上交易全部體現在帳單上,資金大約投入:

3000×10×9%=2700元,還應扣除交易費用大約十多元。

七、期貨合約內容介紹

期貨交易的合約內容是經國家證監會批准,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內容中除價格處,其他因素都是固定的。期貨合約中,與交易有關的一些主要內容如下:

合約單位:每次買賣的最小單位是一手。目前國內的商品期貨金屬類每手數量是5噸,農產品期貨類每手是10噸。

1,合約價值:每手合約的實際價值。以銅爲倒:每手是5噸,再乘以現在期貨價格就是合約價值。另外,合約價值乘以保證金比倒(一般百分之幾),就是買或賣一手期貨要佔用的資金。

2,最小變動價位:、期貨行情中反映價格是每噸多少錢,目前國內期貨最小變動價位是:金屬類是10元/噸,每手是5噸,一箇點位變動價值就是50元。農產品類是1元/噸,每手是10噸,一箇點位變動是10元。

3,每日限價:爲限制價格劇烈波動。國內期規定了`一定的當天漲跌幅度,爲漲跌停板3%。

4,合約月份:金屬類爲1、2、3、4、5、6、7、8、9、10、11、12月合約。農產品類爲1、3、5、7、9、11月合約。

5,最後交易日:投資者具體買賣的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一般爲一年左右,到期限的那一天就是最後交易日。這時必須平倉,否則就交割。

雖然期貨有這種時間限制,實際上並不影響交易。因爲期貨價格波動頻繁,使開倉很快就能產生較大價差,從而有機會平倉。少量客戶願做長線的,可以在到期時平掉並同時在遠期合約上建立相應倉,也能達到做長線的目的

股指期貨是股票指數期貨,,是以股票指數爲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就如銅期貨是以銅現貨爲標的物的期貨合約一樣。對股票指數期貨而言,它對應的“現貨”是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走勢以及投資者對走勢的預期將決定對應的期貨合約的走勢。股指期貨的特性:

股指期貨包括了兩個方面的特性:一是股票特性,二是期貨特性。

從股票特徵上看,兩者的區別體現在影響股指現貨與商品現貨的因素不一樣。這就決定了兩種期貨的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異。爲了分析商品期貨的走勢,投資者需要對影響商品現貨走勢的供求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但是這種方法對股指期貨研究將不再適用,投資者需要更多地關注宏觀經濟、行業動態以及對股指現貨走勢有較大影響的權重股的走勢。

從期貨特性上講,股指期貨同商品期貨的主要區別在於到期日結算方法的不同。商品期貨合約持有到期時必須進行實物交割,一方給付貨款,另一方交付貨物。考慮到股指“現貨”——股票指數的特殊性,世界各國推出的股指期貨均是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一般的做法是以最後交易日收盤前一段時間指數現貨價格的加權作爲未平倉指數期貨合約的結算價格。

股指期貨合約的主要內容:

(1)合約規格。

合約規格又稱爲合約價值,指一份股指期貨合約所代表的價值。一般用股指期貨合約對應的點數乘以每一點所代表的價值表示。對商品期貨銅而言,每一份期貨合約(即一手)的價值等於每噸銅的期貨價格乘以5(一手有5噸)。以未來的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爲例,如果某一刻對應的點數爲3000點,並且規定一點代表的價值爲300元,則一份股指期貨合約的價值爲900,000元。對投資者而言,買賣一份合約的盈虧等於賣出時合約的價值減去買入時合約的價值,或者等於(賣出點數-買入點數)×300。

(2)最小變動單位。

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是以點數報價的,因此最小變動單位也以點數表示,而且報價也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變動單位的整數倍。另外,從各國的做法看,股指期貨中的最小變動單位通常比現貨指數的實際最小變動單位來得大。比如S&P500指數的最小變動單位是0.01點,而S&P5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單位則是0.1點,申報的價格必須是0.1的整數倍纔行。

(3)每日漲跌幅。

規定每日漲跌幅可以有效防止市場恐慌和投機狂熱,也可以限制單個交易日內太大的交易損失,減少違約事件的發生。漲跌幅通常以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爲基準進行計算。當天的交易只允許在漲跌停板幅度內成交,這點股指期貨同商品期貨一樣。不過股指期貨的漲跌幅度一般比商品期貨大,比如新加坡交易的日經指數期貨漲跌幅爲12.5%,韓國KOSPI200股指期貨漲跌幅爲10%。據說,即將推出的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規定的漲跌幅爲10%,除此以外,爲了保證合約上市後的穩定運行,還借鑑了CME的做法,引進“熔斷制度”,當漲跌幅達到6%時,熔斷10分鐘,這段時間內所有交易在6%的漲跌幅度內進行,10分鐘後,漲跌幅度放開至10%。